招标公告公示
水墨小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水墨小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3 浏览量:1401 文章来源:作者原创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墨小区项目勘察、设计已由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萧发改政务【2021】55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萧县安兴龙城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萧县安兴龙城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居住用地约151.3亩,其中:42#地块总面积54252平方米,位于龙城镇岱湖社区,陈沟路南、岱湖路东;43#地块总面积46598平方米,位于龙城镇岱湖社区,陈沟路南、丹青路西。用地使用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建筑规模不超过计容建筑规模的5%),1.2≤容积率(FAR)≤1.8,建筑密度(BD)≤28%,绿地率(GSP)≥35%,-10米≤建筑高度(H)≤54米。
2.2 招标范围:
(1)规划和方案设计
前期规划方案包含:水墨小区项目住宅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建筑单体方案等内容。
(2)施工图纸设计
水墨小区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所包含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概算)、人防设计、室外景观(含小品、标识意向、大门围墙等)、室外给排水、道路、消防、综合管网、岩土工程勘察、绿色建筑咨询及评审(含评审费及专家费)、弱电智能化(三网合一)、审图、基坑支护设计及土方平衡等内容。
注:施工图纸设计包括住宅区配套商业用房改造项目营销中心(含室外环境景观)施工图纸二次设计。
2.3 设计周期
(1)概念方案、控规、修规和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按要求深化、修改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并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建筑单体方案,时间控制在1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施工图设计阶段: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通过审批后,完成施工图设计,时间控制在30天(自修规通过之日起),其中项目营销中心(即住宅区配套商业)前期施工图设计时间控制在15天(自修规通过之日起)。以上时间不含规划局审查及相关评审时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设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勘察))甲级;
(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2业绩要求:投标人 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指总建筑面积17万㎡及以上的住宅类房屋建筑项目设计),须提供类似业绩的设计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资格: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且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须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自2020年11月至2021年11月间连续 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业绩:2016年1月1日以来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指总建筑面积17万㎡及以上的住宅类房屋建筑项目设计),须提供类似业绩的设计合同,同时必须提供能体现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如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则提供由业主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审图合格证;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2年1月26日9时30分。
5.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网上下载。
5.3.1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60.171.247.212:8605/SZTPBidder/login2.aspx 点击工程业务—》填写投标信息(填写投标信息点击“我要投标”按钮)—》招标文件领取—》点击“领取按钮”下载招标文件。
(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557-3030327)
5.4注册事项:本项目只接受企业信息库已审核通过的单位报名,投标单位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请咨询CA办理机构,联系电话0557-3030327。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1月26日9时30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7.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
受理部门:
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县政务中心B楼16层 |
郝军 13955750566 |